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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癜风护理 广州市越秀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、公布重点场所报备信息;海珠区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、公布重点场所报备信息;花都区解除部分风险区域管控措施,详情如下: 越秀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公布重点场所报备信息 越秀区关于对梅花村街部分区域 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经专家评估,自10月23日起,我区对梅花村街东风东路钟厂小区(东风东路866号、东风东路868号、东风东路870号、东风东路872号、东风东路874号、中山一路18号、中山一路16号、中山一路14号)进行临时管控,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管理措施。相关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 区域内居民如有需求可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。 生活服务保障:87347258(东风二社区) 医疗服务保障:18925034773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 到过这些场所的人员, 请立即主动报备! 因疫情防控需要,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,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,开展“三天三检”自我健康监测,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。重点场所名单见下表,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。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越秀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,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诊,并如实告知情况。疫情防控期间,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,主动配合开展报备、流行病学调查、核酸检测等工作。 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23日 海珠区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公布重点场所报备信息 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(二) 经专家研判,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从2022年10月24日1时至10月26日24时,在执行10月23日发布的《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(一)》基础上,增加实施以下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,通告如下: 一、全区范围内: 各高校、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,托育、托管机构暂停服务。 请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核酸检测,按照所在街道或社区的通知指引,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,做到“应检尽检、不漏一人”。 二、赤岗街道、凤阳街道和江海街道: 货运场所、批发市场、工业园区等暂停生产经营活动。 三、中大纺织商圈: 所有批发市场、物流园区(理货区)等暂停生产经营活动。 四、凤阳街道凤和经济联社康乐、鹭江围合管理区域,赤岗街道客村片区: 除疫情防控、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民生必需的农贸市场、超市、药店、医疗机构之外,其他企业、商户暂停生产经营活动。 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片区,倡导非必要不进入本片区。 以上措施,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! 特此通告。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(三) 经专家研判,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从2022年10月24日5时至10月26日24时,在实施10月23、24日发布的《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(一、二)》基础上,全区范围实施以下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,通告如下: 一、中小学阶段学校、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。 二、餐饮服务单位(含饮品店、小吃店、早餐店等)暂停堂食,只提供到店自取、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。 以上措施,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! 特此通告。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花都区 解除部分风险区域管控措施 花都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解除部分涉疫风险区域 管控措施的通告 (第93号)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,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2年10月24日起,解除以下区域管控措施: 一、新华街 三华路、铁路线、金华路、许广高速合围区域。 二、新雅街 永利路以南、雅瑶涌以北、富邦路以东、豪利花园小区南北门连接道路以西区域(兰苑阁A、B、C栋除外,继续落实“足不出栋、错峰取物”措施)。 “解除”不等于“解防”。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、验核酸、打疫苗,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。如有发热、干咳等可疑症状,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。 特此通告。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来源|中国广州发布 编辑|小嗡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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